业主在小区到处张贴(刑辩视角:小区张贴女业主养狗提示警方辟谣)
8月科学教育网小李来为大家讲解下。业主在小区到处张贴,刑辩视角:小区张贴女业主养狗提示警方辟谣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真是一点底线都没有了”近日,江西南昌,某小区内被人张贴了内容为“一女子因老公长期在外,自己饥渴难耐试图在家中与狗发生关系,最终被狗咬伤”的一份名为《关于女性业主养狗的安全提示》的公告,这份《提示》落款为该小区的物业公司,还加盖了公章。这份毫无底线但似乎具有真实性的《提示》被人拍照发到网上,最终引发舆论。对此,物业公司回应称,落款处的公章和他们公司的公章并不一致,明显是伪造的,并已经报警。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来源:九派新闻)
真是毫无底线,为了引起关注什么谣言都敢编造,并且为了“凸显”真实性还竟然伪造物业公司印章,简直令人气愤。里面的法律问题我们简要分析。
首先,本案件中的行为分析。
该提示是张贴在小区内这种公共场合,为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不特定人所看到。而且该提示中的内容极其露骨,随意编造,突破正常人所不能接受程度的伦理底线。该行为已经是对公诉良俗和良好社会秩序的侵害,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不仅如此还伪造了物业公司的印章,伪造公司印章的行为是违法甚至犯罪行为,而编造该内容的提示信息的行为,同样也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其次,本案中的法律分析。
本案中可能即涉及违法行为,也可能涉及犯罪行为,我们分析来进行分析。
第一个是编造虚假内容的行为,该行为属于有意造谣,该社会的良好秩序已经当地居民都产生了侵害影响。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关于寻衅滋事罪的相关规定,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可以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案中通过实施编造虚假且低俗的破坏正常伦理传统和道德底线的行为,并且经过舆论发酵,已经是对社会良好秩序的侵害,并且已经达到严重混乱的程度。符合该罪名的认定标准,构成寻衅滋事罪。
第二个是伪造物业公司的行为,该行为可能属于违法行为,也可能涉嫌构成犯罪行为,我们简要分析。
目前并不清楚当事人倒地私刻了几枚公司印章,也不清楚当事人适用私刻的印章实施了多少次上述行为。因此可能涉嫌违法行为,也可能涉嫌犯罪行为。
如果达到立案的条件,则属于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相关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将面临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值得注意的是该罪名是一个行为犯,从事了伪造印章的行为,就涉嫌构成该罪名。即便不构成犯罪,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企事业单位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最后,不管处于什么目的都不应当发布低俗的宣传,该挑战良好传统和社会秩序的行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不仅如此,该伪造他人公司印章的行为,同样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总的来说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不仅给他人或社会带来侵害,更是那自己的人生开玩笑。#警方辟谣“小区女业主养狗提示”# #江西头条# #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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