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开征范围(房产税开征收)
8月科学教育网苏苏来为大家讲解下。房产税开征范围(房产税开征收)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房产税开征范围:
1. 城镇固定资产,包括住宅、商业、实业用房及其附属、附设设施,以及小产权房、集资建房及集体建设用房;
2. 房屋与房产的租赁经营及提供出租经营用房的;
3. 各类别的建筑物,包括宿舍、仓库、厂房、厂区及其附属设施;
4. 住宅用地使用权和建筑物的所有权;
5. 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及其附属设施,包括批发市场、园林绿化、厂矿等;
6. 其他违法获取的城镇固定资产,以及城镇固定资产价值在一定数额以上的房地产供求关系等;
7. 无物权及设备物权的租赁;
8. 自用住宅及城镇独立职工宿舍。
二、房产税的有关征收规定:
1. 根据税法规定的征税主体,收缴形式以及纳税义务及纳税责任等;
2. 依据市场价格来确定所征收范围、税额大小以及税金税率等;
3. 根据原价、交易金额和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房产款项的收缴税额;
4. 严格落实登记管理制度,提高房产税管理水平;
5. 重点查处未经鉴定和实施税务稽查的涉及房地产税收的犯罪行为;
6. 提高市场价格公示的便捷性,从而确保税务稽查的有效性;
7. 完善房地产相关政策与制度规定,提高税收征收、分发和使用率;
8. 禁止未经批准的收费行为,提高税收的合法性;
9. 严格监管财政执法行为,减少涉及克扣个人财产的执法行为。
一、开征范围
根据房产税的具体规定,税收征管对象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商品房:全部商品房,包括以销售、买卖、拆迁为主要使用的居民住宅、商业住房,以及以办公、零售、展示、批发等业务为主要使用的商业房产;
2、非商品房:现有住宅,历史建筑及其他普通住宅;
3、出租房:出租住宅、商业出租房;
4、建设用地:城市、农村土地,以及在建规划用地。
二、范围外
当然,也有一些房产不在金税征管范围之内,比如: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三资企业内部住房;
2、军队官兵的宿舍;
3、住宅的土地使用权;
4、农村宅基地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
5、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查封、划拨、处分中受让的无偿占有的房产;
6、依法设置土地管理委员会处置储备用地;
7、军事封闭区、自然保护区及其他类似特殊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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