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学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法眼金精:河南高校通报学信网信息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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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十天,开除学籍!河南郑州,4月7日,郑州经贸学院一名男生在校内餐厅假装排队买饭,利用隐藏在鞋内的摄像头偷拍女生裙底。他偷拍的行为当场被人发现,并被两名女学生抓住。该名男生只好将鞋里的摄像头拿出来给了被偷拍的女生。
4月9日,郑州经贸学院发布情况通报显示:
该学生就读于郑州经贸学院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公安机关对其作出了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学校根据学生纪律处分相关规定,决定开除其学籍。
偷拍女生裙底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法律对于个人隐私有专门的条款进行保护,民法典从个人信息安全、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部位、私密信息等全方位的保护个人隐私。
侵犯个人隐私的,轻则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行政处罚,重则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此外被侵权人遭到严重精神伤害的还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根据相关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
作为一名大学生应该了解基本的法律常识,比如应该知道偷拍他人是违反行为。然而现在不少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如在学校欺凌同学,偷拍偷盗。对此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法律知识的普及,宣传学校的校规校纪,对于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的,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如果一个学生毕业后走向社会,违法乱纪,即使学问再高,能力再强,也只会对社会造成损害。作为一名大学生,做到遵纪守法是最基本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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