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登录入口(何律普法:游客景区手欠拔石像羽扇取乐)
8月科学教育网小李来为大家讲解下。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登录入口,何律普法:游客景区手欠拔石像羽扇取乐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个没素质,两个不阻止……”湖北襄阳,一景区一位游客竟然将一个石像手中的羽扇拔出来了,引发了网友热议。
现场视频显示,一位年轻女子不知道是何原因,竟然将景区的一个石像中的羽扇拔出来了,并且拿到手里面还在挥洒,旁边两名貌似是该女子父母的游客不仅没有阻止。
对于这种不文明旅游的行为,很多网友嗤之以鼻,有网友表示这名游客真的手欠,其拔出羽扇的行为是对景区景点的故意破坏。也有网友表示,必须依法对其追责,而且必须是严惩,比如说将其拉入黑名单,只有如此,才能对素质低下的游客构成震慑力……
(素材来源于湖北教育新闻,笔者稍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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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必须得说,文明出行你我他!文明旅游已经倡导很多年,但是各地仍然发生类似的不文明现象,不得不说有些事情还是要持续的教育,并且对于类似不文明行为,除了给予道德谴责之外,该追究法律责任的必须追究法律责任,否则起不到应有的警示作用!
那么,本事件中,从法律角度来讲,该如何评价该女游客的行为?
实际上,在笔者看来,女游客在景区内将石像内羽扇摘下,这种行为不仅是不文明的行为,而且极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有可能面临法律制裁。
比如说,如果这个景点属于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或者属于国家保护的文物,并且女游客将羽扇摘下的行为,有可能对上述石像或者文物造成损毁了,就是所谓法律意义上的故意毁坏文物行为。
也就是说,本事件中,不管女游客出于什么动机,不管是为了贪图好玩,如果涉嫌故意毁坏文物的,轻则涉嫌治安违法,面临的是行政拘留、罚款等责任;重则涉嫌刑事犯罪,面临的将是有期徒刑、管制甚至拘役。
比如说,从治安违法的角度来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3条规定: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再比如说,从涉嫌刑事犯罪角度来看,如果是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根据《刑法》第324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并且,即便该女子是无意的,但造成严重后果,比如说文物毁损的,也触犯了过失损毁文物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当然,回到本事件中,目前并没有证据表明旅游客涉嫌破坏的属于国家保护文物,并且游客将羽扇摘下也没有造成实质性损失,这里就不涉嫌违法犯罪。
当然,退一步讲,如果该景区确实属于国家保护名胜古迹,并不存在文物毁损等危害后果的,属于违法行为显著轻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9条的规定,违法情节特别轻微的,可以减轻或者不予处罚。也就是说,对女游客而言,也可以对于免于处罚,并进行批评教育,使其认识到行为之不妥。
其实,除了讨论女游客此举是否涉嫌违法犯罪之外,更需要反思对孩子的教育问题。比如,前不久就有小孩在动物园内拔孔雀的羽毛,孩子的家长就在旁边看着、不制止,其实,正是有了成年人的不良示范,或者错误引导,才培养以破坏公物、欺凌他人为乐的熊孩子,这其实和知识文化的教育程度没有太大关系,更多的是公序良俗的教育和引导。
对此您怎么看?该追究女游客的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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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方评论区等候您的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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