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大家好,小宜来为大家讲解下。周垂坤律师:吴亦凡案细节:强奸3名醉酒女性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被告人吴亦凡强奸、...

大家好,小宜来为大家讲解下。周垂坤律师:吴亦凡案细节:强奸3名醉酒女性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被告人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案一审宣判:律师解读聚众淫乱罪的构成与认定

前顶流男星吴亦凡涉嫌强奸和聚众淫乱的案件一经曝光就引起了网友的热烈关注,掀起了娱乐圈中的“腥风血雨”。2022年11月25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案,判吴亦凡成立强奸罪和聚众淫乱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驱逐出境。#被告人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案一审宣判# #吴亦凡一审被判13年# #普法行动-律师来帮忙##奇案大侦探第一季#

网友戏称,吴亦凡背叛13年+驱逐出境,可谓是内娱塌方的顶配。根据法院审理查明,吴亦凡被判强奸罪是因为其先后趁三名女性醉酒后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之机,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而其被判聚众淫乱罪是因为其伙同他人组织另外两名女性酒后进行淫乱活动。

对于强奸罪,网友们应当都有较为清晰的认识。而对于聚众淫乱罪,尽管聚众淫乱行为在富人圈、娱乐圈等并不少见,但是相比于强奸罪,网友或许会还是会存在一些疑问。比如所谓聚众淫乱究竟具体指什么样的活动?该罪名与组织卖淫罪等存在何种不同等?

首先,聚众淫乱罪,是指组织、策划或者指挥多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或者多次参加集体淫乱活动的行为。所谓的“聚众”,强调组织多人进行集体性的淫乱活动。而所谓“淫乱”,主要是指违反道德规范的性交行为,即群宿群奸,但不限于男女性交行为,也包括手淫、口淫、鸡奸等刺激、兴奋、满足性欲的淫乱下流行为。

应当说,这种集体性淫乱活动的参与者应当都是自愿的,如果参与者并非自愿,则组织者、策划者将可能构成强奸罪、强制猥亵罪等更严重的犯罪,而非本罪。那么,既然参与者是自愿的,为什么还要对此类聚众淫乱的活动进行惩罚呢?

这是因为本罪所保护的法益并非参与者个体的性的自主权,因此,参与者个体的同意性、自愿性不能阻却本罪的构成要件符合性。本罪保护的不仅是公共场所秩序,还包括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聚众淫乱的行为是一种违反善良性道德观念,蔑视社会公德、伤风败俗的行为,在特定场合下还有可能导致三观尚未成熟的青少年陷入失足,进而走上更严重的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对聚众淫乱行为进行处罚很有必要。

另外,应当注意的是,聚众淫乱罪并不处罚所有的参加者,而是仅仅处罚首要分子和多次参加者。具体而言,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淫乱犯罪中起策划、组织、指挥、纠集作用的首要分子。“多次参加的”,一般是指三次或者三次以上参加聚众淫乱的。对偶尔参加者,一般是进行批评教育或者给予必要的治安处罚,不以犯罪论处。

在吴亦凡聚众淫乱罪中,法院判决中仅提及其于2018年7月1日的一次聚众淫乱行为。因此,吴亦凡应当属于此次聚众淫乱行为中的首要分子,也就是组织、策划、纠集的角色,而非多次参加的角色。

网友戏称,吴亦凡出道十年我未曾为他花过一分钱,但是他在牢里十三年吃的每一口饭都有纳税人纳的税。尽管吴亦凡在国内服刑需要纳税人为他的每一口牢饭买单,但是根据法院判决,其还是应当在我国服刑完毕后才适用驱逐出境,而非直接驱逐出境。因此,驱逐出境在吴亦凡案件中是作为附加刑适用,而非独立适用。所以,其适用必须以主刑执行完毕为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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